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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保殼”攻略:《法律意見書》所需資料清單以及《法律意見書》樣本
來源: | 作者:snxfund | 發布時間: 2016-03-14 | 108 次瀏覽 | 分享到:

【導讀】:近日,中國基金業協會發布了《關于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干事項的公告》。公告強調,將對私募進行規范化管理。《公告》規定,新私募申請備案、老私募發產品,還有出現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變更等重大事項時,都要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那么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都需要做哪些盡職調查,所需的的材料清單都有哪些呢?以及法律意見書模板

私募“保殼”攻略(二):法律意見書所需資料清單 


(本清單來源于:成都盧宇律師)


編號

資料名稱

1

公司基本情況

1.1

請提供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和其他關聯方設立至今全套工商檔案,包括但不限于設立、歷次變更、年度報告、良好及警示信息(自工商部門調取,需加蓋工商局檔案查詢騎縫章)。

注:子公司是指持股5%以上的金融企業、上市公司及持股20%以上的其他企業,下同;

關聯方是指受同一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控制的金融企業、資產管理機構或相關服務機構,下同。

1.2

請提供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和其他關聯方現行有效的營業執照、批準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統計證、稅務登記證、外匯登記證、銀行開戶許可證、社保登記證、公積金開戶證明、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證(如有)等。國有控股的基金管理人提供國有資產管理機構的批準文件或有決策權權限的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文件。

1.3

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和其他關聯方是否存在股權激勵、信托持股、委托持股、職工持股會或類似安排,以及是否存在未進行工商登記的股權變更?如有,請提供相關協議、資料

1.4

公司成立至今獲得的主要榮譽、獎勵,并請提供相關證書。

1.5

公司、子公司、分支機構和其他關聯方是否已登記為私募基金管理人,若已登記,請提供相關登記文件

2

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

2.1

請提供公司目前股權結構圖,結構圖應披露至各個股東的最終權益持有人(實際控制人),即披露至自然人或國有資產管理機構(采用豎狀結構圖)。

2.2

請提供各股東現行有效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

法人股東請提供該股東的公司營業執照、章程及章程修正案

自然人股東請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個人信息說明(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別、國籍、出生年月日、最高學歷院校名稱、文化程度、職稱、基金從業資格、工作經歷、對外投資情況)。

2.3

公司中若含有境外投資股東的,除提供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外請一并提供:經公證認證的境外投資股東的全套注冊資料、中國證監會的批準文件、外經貿部門批準證書等

2.4

公司中有實際控制人的,請一并提供實際控制人的主體資格證明、工商注冊信息及實際控制人對外投資情況以及實際控制人通過公司股東會、董事會授權管理層權限的文件。

2.5

股東、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否存在尚未了結的或潛在的重大訴訟、仲裁;是否存在違法情況說明,包括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自律規則等受到刑事、民事、行政處罰或紀律處分;是否有到期未償還債務等情況;是否有欺詐或其他不誠實行為等情況,若是,請提供相關資料。

3

公司治理與運營制度

3.1

公司組織架構圖(包括所有部門及所有下屬控股和參股公司)及部門職責。

3.2

公司現行有效的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基本制度:如三會議事規則、總經理工作細則、關聯交易制度、對外擔保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經營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崗位隔離制度等

    配套管理制度:運營風險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機構內部交易記錄制度、防范內幕交易、利益沖突的投資交易制度、合格投資者風險揭示制度、合格投資者內部審核流程及相關制度、私募基金宣傳推介、募集相關規范制度以及(適用于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的公平交易制度、從業人員買賣證券申報制度等。

4

公司運營基本情況

4.1

公司運營基本設施,請提供公司與公司注冊地一致的經營場所證明,若是自有產權,則提供產權證明;若是租賃,則須提供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備案文件及房產證復印件

4.2

公司主營業務及兼營業務,請提供公司、子公司及關聯機構最近一年及一期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及原始財務報表公司近12個月重大經營合同

4.3

公司是否與其他機構簽署基金外包服務協議(含提供銷售、銷售支付、份額登記、估值核算、信息技術系統等業務的服務),請提供相關外包服務協議。

4.4

公司與其他機構簽署有外包服務協議的,請一并提供公司相應的風險管理框架及制度,公司對外包機構的盡職調查報告

5

公司從業人員及高管人員

5.1

公司員工花名冊,包括但不限于姓名、部門、職務、性別、年齡、籍貫、政治面貌、婚姻狀況、文化程度、專業、職稱、證件類型及號碼、工資、入職年月日、簽訂勞動合同情況(首次簽訂勞動合同起止年月、最近一次續簽勞動合同起止年月、未簽訂勞動合同情況說明)、簽訂其他用工協議情況(協議名稱、起止年月)、社保、住房公積金匯繳書、社保、公積金繳款憑證(社保部門、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

從事私募基金業務的專業人員請提供私募基金從業資格的證明文件、參加基金業協會或其認可機構組織的職業培訓證明、各專業人員管理的基金產品及職能分工。

5.2

公司目前高管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伙人委派代表、董事、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如有)、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秘書和合規風控負責人等)名單,并分別填寫調查表。高管人員調查表,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別、國籍、出生年月日、最高學歷院校名稱、文化程度、職稱、工作經歷(參加工作以來的職業及職務情況)。請同時提供身份證明職稱證書學歷學位證書基金從業資格文件等。

5.3

公司與高管人員聘用合同、業績獎勵協議、項目跟投協議等。

5.4

高管人員是否存在尚未了結的或潛在的重大訴訟、仲裁;是否存在違法情況說明,包括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自律規則等受到刑事、民事、行政處罰或紀律處分;是否有到期未償還債務等情況;是否有欺詐或其他不誠實行為等情況,若是,請提供相關資料。

6

公司的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含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公司)

6.1

公司至今未結的,近三年已結的糾紛、訴訟、仲裁及行政調查案件的清單(包括但不限于原告、被告、金額、案由、是夠已經完結、解決結果等),無論是否已經結案或執行完畢。

6.2

公司至今未結的,近三年已結的糾紛、訴訟及仲裁案件資料,包括但不限于起訴狀、仲裁申請書、上訴狀、雙方證據、代理意見、答辯狀、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款項支付憑證、案件最新進展情況的簡要介紹、對訴訟或訴求結果的預計(包括預期所需的時間等)、索賠金額、采取措施的詳細說明。

6.3

公司近三年至今是否受到過行政處罰,若是,請提供處罰決定、罰款繳納憑證。

6.4

關于任何政府部門以前、現在或預期將會對公司進行的調查或詢問(包括正式與非正式的)的報告或者重要通信;上述政府部門包括但不僅限于審計、稅務、金融、工商、海關、行業和其它監管機構。

6.5

公司是否存在媒體負面報道,如有請提供相關報道文件及公司聲明。

6.6

公司及高管人員是否受到刑事處罰、金融監管部門行政處罰或者被采取行政監管措施;是否受到行業協會的紀律處分;是否被列入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經營異常名目或嚴重違法企業名目;是否在“信用中國”網站上存在不良信用記錄,如有,請提供相關證明及公司與高管人員的征信報告。

7

其他事項

7.1

公司擬向中國基金業協會提交的登記申請材料(除法律意見書以外的其他材料)

7.2

公司根據律師事務所核查過程中需要說明或者提供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無違法、違規的承諾、高管人員無犯罪證明文件等。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模板)


(本模板來源:老孫來也公眾號 )


***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根據《律師法)、《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管理辦法》、《律師事務所證券法律業務執業規則(試行)》、《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關于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事項若干問題的公告》之規定,本律師事務所受***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委托,在對公司及相關資料進行充分盡職調查的基礎上,出具本《法律意見書》如下,并保證本《法律意見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


一、公司工商登記情況


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稱:***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區**路**號


法定代表人:***


注冊資本:人民幣5000萬


成立日期:2015年1月2日


營業期限:2015年1月1日至2045年1月1日


經營范圍:投資管理、管理或受托管理非證券類股權投資及相關咨詢服務。


公司存續沿革:


2015年1月2日,股東***、***共同出資設立***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1日出具【2014】第***號驗資報告,審驗股東***、***于2014年11月30日實繳出資共計人民幣5000萬元。




結論:***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為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并截止本《法律意見書》出具之日有效存續。


二、根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工商登記文件顯示,其經營范圍是:投資管理、管理或受托管理非證券類股權投資及相關咨詢服務。


結論:***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記所記載經營范圍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其名稱和經營范圍中含有”基金管理“、”投資管理“、”股權投資“文字和描述。


三、根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記顯示,其經營范圍為:投資管理、管理或受托管理非證券類股權投資及相關咨詢服務。并結合公司所提交的相關業務資料顯示,顯示公司的主營業務系私募基金管理業務。在工商登記記載的經營范圍或公司實際經營的業務中,沒有兼營與私募投資基金業務存在沖突的業務;沒有兼營與”投資管理“的買方業務存在沖突的業務;沒有兼營其他非金融業務。


結論:***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遵循專業化經營的原則,公司經營的業務系私募基金管理業務。在工商登記記載的經營范圍或公司實際經營的業務中,沒有兼營與私募投資基金業務存在沖突的業務;沒有兼營與”投資管理“的買方業務存在沖突的業務;沒有兼營其他非金融業務。


四、公司的股權結構


根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工商登記記載,其股東為***、***。其中股東***出資3000萬元,占有公司60%股份;股東***出資2000萬元,占有公司40%股份。并結合公司所提交的其他相關資料,顯示公司沒有直接或間接控股或參股的境外股東。


結論:***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沒有直接或間接控股或參股的境外股東。


五、根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工商登記記載,并結合公司所提交的其他相關資料,顯示其公司股東為***、***。未顯示***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有其他實際控制人。


結論:**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沒有實際控制人。


六、根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工商登記記載,并結合公司所提交的其他相關資料,未發現***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有子公司、分支機構和其他關聯方。


結論:***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沒有子公司、分支機構和其他關聯方。


七、根據公司工商登記文件及其他相關資料顯示:(一)公司有員工20人,其中5人具有基金從業資格,公司所有高管均具有銀行、基金、證券、風控、合規等符合要求的從業經歷。且全部高管最近三年沒有重大失信記錄,未被中國證監會采取市場禁入措施。(二)公司營業場所位于北京市**區**路**號,營業面積500平方,具有獨立的總經理室、財務部、風控部、合規部、市場部、會議室等部門,并配置有電腦、視頻設施、傳真機、打印機等完善的辦公設備。(三)公司財務報表及**銀行出具的對賬單顯示,截止2015年**月**日,其賬面流動資金***萬元,公司凈資產***萬元。


結論: ***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具有按照規定開展私募基金管理業務所需的從業人員、營業場所、資本金等企業運營基本設施和條件。


八、根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所提供的資料和文件顯示,其制定了完善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有”私募基金投資風險管理制度和流程“、”私募基金管理內部控制制度“、”私募基金投資評價辦法“、“投資委員會投資表決辦法”、”信息披露管理辦法“、”關聯交易管理辦法“、”利益沖突投資交易管理辦法“、”機構內部交易管理辦法“、”防范內幕交易管理辦法“、”合格投資者風險揭示管理辦法“、”合格投資者內部審核流程管理辦法“、”私募基金產品宣傳推介及募集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管理辦法。各項管理制度之間形成了有效的分工和制約。


結論:***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已經制定了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并根據其擬申請的私募基金管理業務類型建立了與之相適應的各項制度。


九、根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提供的資料,并經調查核實,公司私募基金的募集擬通過公司自身的通道和能力對外宣介、募集及管理服務。沒有和其他機構簽署基金外包服務協議。


結論:***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沒有和其他機構簽署基金外包服務協議。


十、經核實***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所提供的公司高管名單及相關資質證書,顯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總經理***、執行事務合伙人委派代表***、副總經理***、首席合規官***、首席風控官***均具有基金從業資格。其高管崗位的設置符合中國基金業協會的要求。


結論:***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高管人員具有基金從業資格,公司高管設置符合中國基金業協會的要求。


十一、經調查核實企業征信記錄、企業信息工商登記及公示系統、基金業協會備案登記公示系統、司法信息公示系統等系統信息。并結合公司所提及的相關資料,未顯示***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到刑事處罰、金融監管部門行政處罰或者被采取行政監管措施;公司及其高管人員未受到行業協會的紀律處分;未在資本市場誠信數據庫中存在負面信息;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未被列入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企業名錄;未在“信用中國”網站上存在不良信用記錄。


結論: ***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未受到刑事處罰、金融監管部門行政處罰或者被采取行政監管措施;公司及其高管人員未受到行業協會的紀律處分;公司高管不存在《公司法》規定的禁止任職的情形;未在資本市場誠信數據庫中存在負面信息;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未被列入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企業名錄;未在“信用中國”網站上存在不良信用記錄。


十二、經查詢核實法院涉訴、涉執行信息公示系統及商事、勞動仲裁機構仲裁信息系統,并結合***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提供相關資料,未發現***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在最近三年內涉及訴訟和仲裁。


結論:***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在最近三年沒有涉入訴訟和仲裁。


十三、經查詢、核實、對比***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所有資料和信息,顯示公司向中國基金業協會提交的登記申請材料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性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結論:***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向中國基金業協會提交的登記申請材料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性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十四、經辦律師及律師事務所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略)


整體結論意見:***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向中國基金業協會提交的登記申請材料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性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公司關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申請符合中國基金業協會的相關要求。


***律師事務所(蓋章)

***律師(簽名)

***律師(簽名)

2016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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